张学友演唱会变罪犯抓捕会?看演唱会先收好这份攻略!
号外!号外!
歌神张学友要在苏州开演唱会啦
售票行动也已在今天开启
可没想到苏州的警察蜀黍们
因“张学友演唱会”成为了网红
“哎呀......懂了,懂了
转发破2W+、评论破1W+
点赞更是突破了6W+
虽然@苏州公安没有明示
但是一瞬间网民们就get到了笑点
号称“逃犯克星”的张学友
演唱会开到哪,罪犯就抓到哪
网友笑称:
“年少不听张学友,听懂已是狱中人”
在此之前“捕神”张学友已经完成10杀
如今这个的重担终于落到了苏州警方手里
就问问警察蜀黍们:
鸭梨大不大??
抓罪犯这事就放心交给警察蜀黍吧
关于演唱会这事
小编还想多说两句
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还真不少~
长期以来,演唱会的市场有一些乱象:很多时候正常途径买不到票,黄牛手里却有票;门票不按照票面金额销售,加价销售;囤票、炒票;某歌手的演唱会,却让别人唱了很多首歌;观众只知道演唱会开始的时间,不知道演唱会结束的时间;演唱会现场扒手出没……
对于这些现象,歌迷朋友们又该如何是好呢?
买票须知
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,不少人会选择购买“黄牛票”,这可得注意了,一不小心就有“坑”。
此前,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刑事案件,两名“九零后”以每张50元的价格买到20张假的周杰伦演唱会苏州站门票,随后以近千元的价格卖出10张,获利7000元。
最终,法院以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,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处罚金7000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伪造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,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、船票、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、船票、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,数额较大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(三)伪造、变造、倒卖车票、船票、航空客票、文艺演出票、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、凭证的
最后,划重点
提醒各位求票的朋友们
1.首先购买门票当然选择正规途径购票;
2.注意二维码的清晰度,不可污损、遮盖;
3.要留意票纸上是否有多处荧光水印,尤其现在门票纸升级,门票内含芯片;
4.查询门票正面的防伪编码,不排除防伪编码被复制的可能;
5.最保险的作法是,演唱会开始前交易,在验票口验明正身后付款。
6.一旦遭遇诈骗,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。
有歌迷朋友们指出曾碰到
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加价销售的情况
这种情况也是不行滴
以下有明文规定
依据《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》规定,演出举办单位、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,不得捂票囤票炒票,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。
演出内容须知
此前,赵雷北京演唱会因为没有完成报批内容中的节目内容(申报了40首,演唱了27首),且演出前售票宣传信息中未告知消费者该场演出最低时长、最低演唱曲目信息,举办该演唱会的单位被罚款5万元。
▲赵雷演唱会
因为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最低曲目而被罚款
这是第一案
那么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还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?
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若干权利,其中有一项为知情权。即: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另一项是公平交易权,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。
《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》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根据该通知的规定:
演出举办单位、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,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、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,涉及举办演唱会的,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最低曲目数量;
应当公布全场可售门票总张数、不同座位区域票价,实时公示已售、待售区域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,促进公平交易。
观众购买演唱会门票,买完票就与演唱会的举办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,如果履行合同过程中以次充好、缺斤短两,则构成违约,需要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比如宣传的主要歌手是A,但是B唱的歌比A还多,成了B的演唱会,则属于“以次充好”;如果公示的是三个小时的演唱会,可是推迟了半个小时,只举行了两个半小时,则属于“缺斤短两”。
这些行为,既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又构成了违约。消费者既可以投诉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,也可以起诉到法院。
谨防身边扒手
观看演唱会时,很多人会带上手机、摄像机等设备,而这种大量人流聚集的演唱会往往是扒手们作案的绝佳场所。
不过,奉劝有这种歪脑筋的人赶紧收手,苏州的警察蜀黍们已严阵以待,法律定不会放过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哒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提醒歌迷朋友们在观看演唱会时,要注意自己的财务安全,尽量轻装上阵,不要带贵重物品入场。
最后倡议
勿以善小而不为
苏州的演唱会越来越多
歌迷朋友们在观看演唱会时
也要保护环境、注意素质
大苏州的城市形象,需要每个人的努力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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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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